(D)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第 28 條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糾察員基於自己意思之行為….行為人自行負責。第 32 條 集會、遊行時,糾察員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負責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為人基於自己意思之行為而引起損害者,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35.違反《集會遊行法》之法律責任,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經許可集會、遊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