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管理機關得終止借用契約,借用人應配合搬遷:(一)倒塌、毀損致不堪居住。(二)因公共設施開闢或為應各機關發展需要而拆除。(三)用途變更、用途廢止、管理機關變更等。
(四)其他無法繼續為宿舍使用或有特別考量,管理機關須收回時。
宿舍有下列規定之情形時,管理機關得終止借用契約,借用人應配合搬遷。下列敘述之情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