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公司法》規定,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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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水超人 小五上 (2024/06/05)
依《公司法》規定,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稱之為下列何者?
(A) 無限公司
(B) 有限公司
(C) 兩合公司
(D)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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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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