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何者非符合消防法規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A)總..-阿摩線上測驗
寶ʕ •ᴥ•ʔ 小四下 (2024/05/15): 答案應該修正為A 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遊藝場500
百貨、超級市場500
餐廳300
補習班、訓練班200、運動訓練班500
圖書館、博物館500
設置標準內已將甲類演藝場移除⋯⋯⋯⋯ | 檢舉 | ||
阿摩阿摩我愛你 大一下 (2024/05/20): 題目答案有誤,答案應該是(A)
(A)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超級市場 (500平方公尺以上) (錯誤)
(B)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 (200平方公尺以上)
(C)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300平方公尺以上)
(D)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演藝場 (全部)
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指下列建築物: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 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 等)、酒家、酒 吧、PUB及酒店(廊)。 二、保齡球館、集會堂及三溫暖。 三、觀光旅館及旅館。 四、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 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 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 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住宿式服務機構、日間式服務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及 精神復健機構。 五、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鐵路高架車站(招呼站除外) 及高速鐵路車站。 六、觀光工廠。 七、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運動訓練班及遊藝場所。 八、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及超級市場。 九、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及博物館。 十、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收容人數(含員工)在一百人以上之供香客住宿等類似場 所。 十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或 機關(構)。 十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及咖啡廳。 十三、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運動訓練班除外)。 十四、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含員工)之寄宿舍及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十五、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 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十六、收容人數在三十人(含員工)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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