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自民國 112 年起,凡是已滿 18 歲者,均可享有比往年同齡者更多之權利與承擔更多責任。請問下 列何者不屬於民國 112 年滿 18 歲者可獨立行使之權利?
(A)租房子簽契約
(B)選舉罷免總統
(C)辦手機門號
(D)結婚


19 自民國 112 年起,凡是已滿 18 歲者,均可享有比往年同齡者更多之權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