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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下列關於公務員停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B)公務員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C)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職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職務
(D)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者,該管主管長官得依職權停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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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慧 大一下 (2012/07/12)
公務員懲戒法 第三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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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cul3xk4 小四下 (2017/11/02)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第 5 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

止職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被付懲戒人之主管機關,先行停止其職務。

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二十四條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審理而認為有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等情節重大之虞者,亦得依

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6F
Max Max 高二上 (2019/11/13)

解釋字號

釋字第84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48 年 12 月 02 日

解釋爭點

公務員被褫奪公權並緩刑,其職務當然停止?

解釋文

  •   公務員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刑之宣告者,雖同時諭知緩刑,其職務亦當然停止。
7F

22 下列關於公務員停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