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得請求補償。下列何者不屬於該條規定之第三人?
(A)單純與駕駛人同車之乘客
(B)教唆駕駛人衝撞員警之乘客
(C)遭歹徒挾持之人
(D)路過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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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 大一下 (2024/08/03)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 3 條本條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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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wadis_trees_0 國二下 (2024/09/15)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
第二條 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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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第三人生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