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火災依災情危害程度分成四級,當轄區發..-阿摩線上測驗
棠次郎 高三下 (2024/10/29):
六、為利於火場指揮及搶救,得設火場指揮所、人員裝備管制站及編組幕
僚群:
(一)火場指揮所:由火場總指揮官於現場適當位置設立,統一指揮執行
救火、警戒、偵查勤務及其他協助救災之單位及人員。
(二)人員裝備管制站:火災等級提升為三級以上時,應由救火指揮官或
其授權之幕僚於室內安全樓層或室外適當處所設立、管制及裝備補
給,做為救災人員待命處所,並指定救護人員負責人員之休息與生
理監控。
(三)幕僚群:火場指揮及搶救,得依下列任務編組幕僚群。火災等級為
二級以下時,應指派一人以上擔任安全幕僚,提升為三級以上時,
以四人以上分別擔任各任務幕僚為原則,除大隊以下人員擔任外,
必要時,得規劃局本部人員編組擔任,記錄相關搶救資料;若未達
四人時,應視現場救災實際需要,指派幕僚人員任務:
1.安全幕僚:
執行火場救災人員安全管制機制,包括記錄人員姓名或代號、進
入時間、氣瓶氣量、任務及位置等資訊,並定期要求分區指揮官
或各搶救小組帶隊官執行個人責任回報。
2.情報幕僚:
(1)蒐集火場資訊,包括受困災民、儲放危險物品、建築物資訊(
含消防設備)、火點位置及延燒範圍等。
(2)經救火指揮官授權,劃定警戒區進行區域管制。
(3)掌握火場發展狀況、攻擊進度、人力派遣、裝備需求、戰術運
用、人命救助等資訊,適時研擬救災戰術方案供救火指揮官參
考。
(4)負責提供新聞媒體所需之各項資料,如火災發生時間、災害損
失、出動戰力、目前火場掌握情形等資料。
3.水源幕僚:
(1)瞭解、估算火場附近之水源情形(消防栓、蓄水池、天然水源
等),並建議適當的使用水源方式。
(2)負責各項救災戰力裝備、器材、其他物資之後勤補給及人員裝
備管制站規劃。
4.傳令幕僚:
(1)負責協助救火指揮官與火場內部救災人員間,指揮命令及火場
資訊之傳遞,及建立無線電中繼措施。
(2)負責與指揮中心及其他支援救災單位之聯繫。
前項第三款幕僚群,得由消防機關依實際作業需求調整分工內容。
火災等級提升為三級以上時,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外,應指派安全官
,負責執行監視現場危害狀況(如閃燃、爆燃、建築物坍塌、危害性
化學品等),並進行搶救目的與救災作業之風險評估,適時向救火指
揮官提出風險警示。
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應訂定自我安全、小組安全及指揮安全
等三層火場安全管理機制,納入各該直轄市、縣(市)火災指揮搶救
作業規範。
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
後,採取適當之搶救作為。
各搶救小組或分區指揮官,若有調整戰術需求時,應經救火指揮官同
意。但情況危急時,人員得先行撤離,再向救火指揮官報備,且搶救
過程應遵守人員同進同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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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依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火災依災情危害程度分成四級,當轄區發..-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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