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阿摩線上測驗
1F LU (113消特上榜) 大一下 (2024/06/18)
餐廳使用液化石油氣串接 20 公斤鋼瓶 5 支,串接使用量總共為100公斤(20*5)
依據公危法第 73-1 條:
一、串接使用量在80公斤以上至120公斤以下者:
(一)容器應設置於屋外。但設置於屋外確有困難,且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者,不在此限。
(二)有嚴禁煙火標示。
(三)場所之溫度應經常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並有防止日光直射措施。
(四)容器應直立放置且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
(五)燃氣導管應由領有氣體燃料導管配管技術士證照之人員,依國家標準或相關法規規定進行安裝並完成竣工檢查。
(六)燃氣用軟管長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且最小彎曲半徑為一百十毫米以上,不得扭曲及纏繞;超過一點八公尺,應設置串接容器之燃氣導管。燃氣用軟管及燃氣導管應符合國家標準,銜接處應有防止脫落裝置。
(七)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C)
串接使用量在超過120公斤至300公斤以下:
(A) 容器並應與用火設備保持 2 公尺以上距離
串接使用量在超過300公斤至1000公斤以下:
(B) 設置自動緊急遮斷裝置
(D) 應設置標示板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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