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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股務作業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載明有關必要記載事項外及加記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及年月日,並應於證券管理機關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多久公告並辦理發行相關事宜?
(A)三十日內
(B)一個月內
(C)十二個營業日內
(D)十五日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王耀興 小二上 (2014/08/06)
(A)三十日內 
(B)一個月內

不都一樣的意思嗎
2F
good900700 小六下 (2022/07/06)
第 273 條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載明下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股數、種類、金額及其住所或居所,簽名或蓋章:
一、第一百二十九條及第一百三十條第一項之事項。
二、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
三、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一款之事項。
四、股款繳納日期。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除在前項認股書加記證券主管機關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外,並應將前項各款事項,於證券主管機關核准通知到達後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但營業報告、財產目錄、議事錄、承銷或代銷機構約定事項,得免予公告。
超過前項期限仍須公開發行時,應重行申請。
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規定,不備置認股書者,由證券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35.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載明有關必要記載事項外及加記證券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