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甲=乙(現任) ↓ ↓ 丙 丁丙丁皆為從甲所出之卑親屬。即丙與丁為同父異母之兄弟關係。具有直系血緣關係。
甲男因喪偶而與乙女再婚,甲男於再婚前已有丙子,甲、乙再婚後生丁子,則丙與丁之親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