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凡蓋於公文上之「印」、「關防」、「職章」及「圖記」統稱?(A)印(..-阿摩線上測驗
1F pylee0728 高三上 (2024/08/04)
第 六節 印信章戳 02137 各機關印信及公文電子交換所需章戳 之製發及使用等 ,除 依印信條例 、 國軍印信規則 、 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機關公文 電子交換作業辦法與 「國軍保密工作教則」 等有關規定辦理外,悉依本 手冊規定辦理。 02138 凡蓋於公文上之「印」、「關防」、「職章」及「圖記」統稱「印信」,將級 單位銅質印信由國防部函請行政院層轉總統府製頒;校級單位木質印信 由國防部及各司令 (指揮 部依權責製頒。 02139 因處理文書需要章戳,得依規定自行刻製 ,分交各有關單位或人員妥善使用之 代替印信用章戳,應併同「印信」妥慎保管使用 。 「印信」繳銷 之單位, 其 代替印信用章戳 應簽奉核定後,會同保防部門, 依規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