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A、B、C、D、E共有土地,值1500萬元,每人之應有部分均等,惟其後A以其應有部分向甲設定抵押權融資200萬元,不久共有人分割共有物,A並未分得土地,但僅分別自B、C、D、E處,共得300萬元的對價。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不可就A所得之300萬元享有優先受償權
(B)本案即使為協議分割,B、C、D、E仍得於分割協議成立時當然取得各土地之單獨所有權
(C)A若未由B、C、D、E向自己給付價金,A僅可向B、C、D、E起訴,主張債務不履行責任
(D)不同意A等之分割協議時,甲得主張在B、C、D、E所分之土地上登記存在抵押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Jamie Huang 高二上 (2012/03/03)
ABC錯在哪???
2F
Mo Kinwe 國三上 (2012/03/04)

A依照824-1規定甲設定之抵押權不應分割而受影響
或依照881條抵押物物上代位性主張抵押權存在於補償的金額上,故仍得主張優先受償

B協議分割後並非當然取得所有權僅有請求分割之權利,
協議分割生效時點;824條-1---不動產依758條登記後生效

C依照824條第三項規定bcde應向A金錢補償若否則A得依照825條請求他共有人負與出賣人同一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

D依照824-1規定甲得主張


A、B、C、D、E共有土地,值1500萬元,每人之應有部分均等,惟其後A以其應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