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 三 章 校事會議之組織及審議、校園事件之調查及輔導
第 12 條
23、依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規定,如教師有涉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