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有關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僅受有訴訟告知者才得參加訴訟..-阿摩線上測驗
K 小四上 (2024/08/29): 33. 有關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B) 參加,
▪️民事訴訟法 第 58 條 (訴訟參加之要件) 2. 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 (C) 參加人對於其所輔助的當事人,不得主張本訴訟的裁判不當,
▪️民事訴訟法 第 63 條 (本訴訟裁判對參加人之效力) 1. 參加人對於其所輔助之當事人,不得主張本訴訟之裁判不當。但參加人因參加時訴訟之程度或因該當事人之行為,不能用攻擊或防禦方法,或當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用參加人所不知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不在此限。 (D) 參加人得按參加時的訴訟程度,輔助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其行為與該當事人的行為相牴觸者,不生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 61 條 (參加人之權限) 參加人得按參加時之訴訟程度,輔助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其行為與該當事人之行為牴觸者,不生效力。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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