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各類資料表」之通報,應於學生安置確定後多久時..-阿摩線上測驗
1F Van Dine 大一上 (2012/05/21)
位(幼稚園、機構、國小)應於安置前一個月邀請安置學校及相關人員 召開轉銜會議,並於安置確定後二周內由教務處(輔導室),將轉銜服 務資料移送安置學校,各安置學校得視需要邀請各該學生原單位(幼稚 園、機構、國小)之導師(輔導教師或個案管理人員)及家長至校召開 輔導會議,並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五、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之安置學校(場所)應於開學二周後對已安置而未就 學學生,安置學校應造冊通報教育單位及社政單位相互協調配合追蹤輔 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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