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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關於違規行為之罰鍰處分,受處分人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機關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於此情形,原處分機關之裁處權時效期間,何時起算?

(A)訴願提起之日
(B)訴願決定作成之日
(C)訴願決定送達之日
(D)訴願決定確定之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Gil Ouyang 國三下 (2012/05/07)
行政罰第 27 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 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前條第二項之情形,第一項期間自不起訴處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Tong 大二上 (2015/05/23)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時點"
找確定就對了...
7F
林政廷 高一下 (2018/04/25)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 項定有明文。依其立法理由之說明,認為行政罰n裁處權之行使與否,不宜懸之過久,而使處罰關係處於不確定狀態,影響人民n權益,惟亦不宜過短,以免對社會秩序之維護有所影響,爰規定其消滅時效為n3 年,並就時效之起算點加以明定,以杜紛爭。

搭配一下立法理由,加強記憶。

資料來源:https://www.judicial.gov.tw/publish/paperd/10309/pdf/10309%EF%BC%8823%EF%BC%89%E6%9C%80%E9%AB%98%E8%A1%8C%E6%94%BF%E6%B3%95%E9%99%A2103%E5%B9%B46%E6%9C%88%E4%BB%BD%E7%AC%AC1%E6%AC%A1%E5%BA%AD%E9%95%B7%E6%B3%95%E5%AE%98%E8%81%AF%E5%B8%AD%E6%9C%83%E8%AD%B0.pdf

8F
劉玄符 (2019/02/25)

這題容易與訴願法60條搞混。

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

4 關於違規行為之罰鍰處分,受處分人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