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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依憲法規定,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如何產生?
(A)由總統直接任命之
(B)由總統提請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D)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監察院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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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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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Huang 國三下 (2013/12/10)
釋字第 387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憲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定有明文。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亦規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4/01/02)
憲法第56條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5F
笑逐 高二下 (2023/08/02)

第 54 條 (行政院組織)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第 56 條 (副院長、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之任命)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第 58 條 (行政院會議)

I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II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24 依憲法規定,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如何產生? (A)由總統直接任命之(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