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據司法院解釋,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申報稅額係違反: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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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海賊王 大一上 (2024/03/18)
白話:夫妻合併申報比個人申報要繳的稅還多,像是在懲罰婚結婚的人,對結婚的人來講不公平。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其中關於分居之夫妻如何分擔其全部應繳納稅額之計算方式規定,與租稅公平有違,應不予援用。 按合併申報之程序,係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與憲法尚無牴觸,惟如納稅義務人與有所得之配偶及其他受扶養親屬合併計算課稅時,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者,即與租稅公平原則不符,業經本院釋字第三一八號解釋在案。茲依系爭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就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所得淨額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