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警員甲明知 A 於其轄區內經營遊藝場,並有與顧客對賭之賭博行為,某日得知上..-阿摩線上測驗
whappy501 博一下 (2024/08/15):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2條第一項(甲警察)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乙女友一般老百姓 罰得輕刑法第132條第三項 甲、乙均成立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犯罪過程: 甲某日得知上級指派任務將於當日晚上至 A 之遊藝場臨檢,於是透過其女友乙將上開勤務訊息轉知 A,使 A 得以逃避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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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星星113初等普考錄取 高一上 (2024/09/02): 刑法 1.§31(純正身分犯,構成身分)Ⅰ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2.§132(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題中警員甲因為公務人員身分成立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透過其女友乙轉達將於某日至 A經營之遊藝場臨檢)(§132),乙因共同實行犯罪,雖非公務員,仍成立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之共同正犯(§31)。例如陳水扁與吳淑珍均因貪汙案被判刑。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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