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規定,公有宜農、牧、林山坡地,得放租或放領予農民,下列有關農民承租、承領面積之敘述,何者正確?
(A)每戶合計不得超過 10 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 10%以內之增加
(B)每戶合計不得超過 10 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 20%以內之增加
(C)每戶合計不得超過 20 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 10%以內之增加
(D)每戶合計不得超過 20 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 20%以內之增加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礦泉水 小一下 (2018/01/0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20 

公有宜農、牧、林山坡地,放租或放領予農民者,其承租、承領面積,
戶合計不得超過二十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本條例施行前,原承租面積超過前項規定者,其超過部分,於租期屆滿時
不得續租。
公有山坡地放租、放領辦法,由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
定之。

2F
Kuo Hao 大一上 (2020/12/1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 20 條

公有宜農、牧、林山坡地,放租或放領予農民者,其承租、承領面積,戶合計不得超過二十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本條例施行前,原承租面積超過前項規定者,其超過部分,於租期屆滿時不得續租。
公有山坡地放租、放領辦法,由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30.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規定,公有宜農、牧、林山坡地,得放租或放領予農民,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