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書局 行政學 吳瓊恩 第457頁 第450頁 第447頁 第451頁
(D)由Tannebaum & Schmidt於1957年所提出。他們將領導行為視為一連續的構面,無法分類,只有程度的不同。而他們依照「部屬的參與程度」來劃分管理者的領導方式,包含兩個極端的作法:
1.以主管為中心的獨裁領導;2.以員工為中心的放任型領導。
參考資料 : 領導行為概論
33 下列領導理論中,何者為費德勒(F. E Fiedler)所提出? (A)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