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公務人員之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A)利用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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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3/26)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2條(公務人員之定義)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第9條(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之禁止)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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