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戶籍法
第 15 條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
一、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後,經核准定居。
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四、在臺灣地區合法居住,逾【十二歲】未辦理出生登記。
33 我國國民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在臺灣地區合法居住,逾幾歲未辦理出生登記者,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