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 7 條
公路之修建、養護及管理,國道、省道由交通部之專設機構(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市道、區道由直轄市政府辦理,縣道、鄉道由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政府並得將市道、縣道委託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
33 省道台 61 線,即西濱快速道路,行經直轄市區之養護,係由下列何者辦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