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關於廠商異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廠商誤向非管轄之機關提出異議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起,視為提起之日
(B)異議逾越法定期間者,應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C)招標機關為不受理決定時,如認為異議有理由,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
(D)招標機關處理異議之結果涉及變更限制性招標之招標文件內容者,應另行公告該變更之內容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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