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有關應收帳款之敘述,何者正確?
(A)應收帳款高,償債能力高
(B)應收帳款較大之公司,其應收帳款週轉率一定較低
(C)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評估應以稅法規定為準
(D)償債能力評估時亦應注意應收帳款之品質
統計: A(48), B(55), C(99), D(1060), E(0) #2679107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A) 應收帳款高,償債能力「不一定」高
償債能力應檢視財務健康(financial health)的「財務比率」,包括:
1. 短期償債能力:
變現力(liquidity)、現金流量比率(cash flow ratio)
反映變現能力的指標主要包括
流動比率(current ratio):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quick ratio,又稱為「酸性測試比率」acid test ratio):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 - 存貨) ÷ 流動負債
「流動資產」意思是「在一年內容易變現的資產」,例如現金、應收帳款、存貨等;
「流動負債」意思是「一年內須清償的負債」,例如短期借款、應付帳款、預收帳款等。
雖然通常「速動比率」越大,短期償債能力越強。但實際分析短期償債能力時,應結合應收帳款周轉速度、規模、變現能力進行綜合評估。
如果速動比率很高,但應收帳款周轉速度慢、應收帳款規模大、變現能力差,則實際短期償債能力會較差。
2. 長期償債能力:
負債比率(debt ratio)、
負債權益比(debt to equity ratio)、
利息保障倍數(times interest earned/ interest coverage ratio/ interest protection multiples)
其中負債比率(debt ratio)又稱為資產負債率(debt asset ratio)
負債比率愈高,表示公司債務愈多,因此償債風險較高。負債比率與公司的「長期」償債能力相關。
(B) 應收帳款較大之公司,其應收帳款週轉率「不一定」較低
應收帳款週轉率=(銷貨收入 ÷ 平均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的變化未必與「銷貨收入」有相關,所以應收帳款較大之公司,其應收帳款週轉率「不一定」較低。
(C)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評估應以稅法規定為準……錯誤!
正解: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評估應以「商業會計法」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規定為準,商業不得以「稅法」作為記帳及編製報表之基礎。
可參見下列資料:
1. 應收帳款呆帳之認列,可採用「直接沖銷法」或「備抵法」。
實務上常採用備抵法(allowance method):
企業單獨設立「備抵損失(備抵呆帳)」科目,作為應收帳款總額的減項,該備抵損失(備抵呆帳)係估計應收帳款預期未來信用損失的金額,即無法回收的金額。
企業應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應收帳款未來收現狀況,提列相關備抵損失(備抵呆帳),衡量應收帳款可回收金額,並認列相關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即「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呆帳費用)」。
(資料來源:當代中級會計學,東華書局,2020年(第2版), 作者:張仲岳、蔡彥卿、劉啟群,ISBN:9789865522117,第5章 現金及應收帳款)
換言之,如果預期應收帳款將有呆帳,須認列減損損失(impairment,即呆帳費用);如果預期呆帳將會減少,須認列減損之迴轉(reversal of impairment)。
2. 【經濟部82年6月29日經82商215690號函】
商業不得以「稅法」作為記帳及編製報表之基礎。
財務會計在求公正表達一企業之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之變動情形,其目的在提供有用之資訊給使用人作最佳之判斷與決策之參考,因此財務會計之處理(含記帳及報表編製)必須依商業會計法、公司法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尚不得以「稅法」作為記帳及編製報表之基礎。
3. 【經濟部89年7月11日經89商字第89213247號函】
公司合併會計處理應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辦理
按「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各項所得計算依稅法規定所作調整,應不影響帳面記錄」商業會計法第1條第1項及第62條定有明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條第2項亦明定「營利事業之會計事項,應參照商業會計法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據實記載,產生其財務報表。至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核課所得稅時,其帳載事項與所得稅法、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本準則暨有關法令之規定未符者,均應於申報書內自行調整之」, 貴會計師函詢合併會計處理疑義,請依上開規定辦理。
(D) 償債能力評估時亦應注意應收帳款之品質……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