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公路法規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 (A) 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B) 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C) 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D) 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