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有關典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限屆滿後,出典人得以原典價回贖典物
(B)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1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C)典權未定期限者,出典人得隨時以原典價回贖典物。但自出典後經過20年不回贖者,
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
(D)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
取得典物所有權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民法第923條:I 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
未解鎖
你好!這是一題關於民法物權編中「典權」的...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1. 民912: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