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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家庭幫傭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多少年?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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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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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li Lin 高一下 (2012/06/13)
外勞聘僱許可期間1次3年,最長12年  就業服務法自101年2月1日修正發布施行,外勞在臺聘僱許可期間1次3年,最長在臺工作期間可至12年,雇主得在原外勞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前60天內,向勞委會申請變更外勞聘僱許可期限至3年。勞委會表示新修正之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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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安 高三下 (2017/07/11)
第 52 條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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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ง •_•)ง 大三下 (2020/04/27)

就業服務法第5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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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syuan 大三下 (2021/09/05)

白領:

聘僱期間:3年,期滿得申請展延

藍領:(累計不得逾20年;家庭看護:14年)

聘僱期間:3年,重大特殊情形(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可申請展延;重大工程以6個月為限


聘僱關係終止、聘僱時間屆滿、健檢不合格治療後再檢查合格:得再入國工作


24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家庭幫傭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多少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