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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以 何種方式決定?
(A)直接從父姓
(B)戶政事務所決定
(C)聲請法院決定
(D)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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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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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 高二上 (2024/09/03):
(D) 抽籤決定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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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