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刑法第 121 條公務員受賄罪的法定刑是,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70..-阿摩線上測驗
nomi 高二上 (2024/09/04): (B) 20 年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第 121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註: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所以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 檢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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