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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受領地價完竣之次日起,最長多久期間內將土地交付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A) 60 日
(B) 45 日
(C) 30 日
(D)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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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翔 國三下 (2013/08/13)
平均地權條例第 28 條依第十六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六條照價收買土地之程序如左: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將報准照價收買之土地先行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移轉之權利人或他項權利人。二、受通知人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五十日內,繳交土地所有權狀、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及有關證件;逾期不繳交者,宣告其書狀、證件無效。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繳交之書狀、證件審核無訛,或依前款規定宣告其書狀、證件無效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JiaYing 高一下 (2016/01/08)
平均地權條例
第 30 條
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所有權人應於受領地價完竣或其地價經依法提存之次
日起六十日內,將其土地交付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逾期不交付者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37.依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受領地價完竣之次日起,最長多久期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