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原則上是指裁量額度(太高、太低都算)
1、裁量逾越:
指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之結果,超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而法律授權行政。如機關對人民最高可科處1千元罰鍰,惟實際上卻科處人民5千元。
2、裁量濫用:
指行政機關作成之裁量與法律授權之目的不符,或出於不相關之動機或違背一般法律原則。如營業稅法51條規定逃漏營業稅者,應按所漏稅額科處1至10倍罰鍰,但機關為達成財政收入預算計畫目,不論違章個案情節輕重,一律課10倍之罰鍰。
3、裁量怠惰:
指行政機關依法有裁量權,但因故意或過失而消極地不行使。如無照駕駛得科5千元以下罰鍰,但機關內部決定不論個案情節輕重,一律課5千元罰鍰。
行政裁量權之行使違反一般法律原則及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之意旨,屬於下列何種裁量瑕疵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