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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事務管理(概要、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報廢之財產,不再以財產列管,其後續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經評估後,得依規定之方式處,下列何種方式不包括在內?
(A)轉撥
(B)再利用
(C)贈與
(D)交換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4/03)
口訣:報廢財產.....看完整詳解
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6/15)

原本題目:

報廢之財產,不再以財產列管,其後續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經評估後,得依規定之方式處,下列何種方式不包括在內? (A)轉撥 (B)再利用 (C)贈送 (D)交換

修改成為

報廢之財產,不再以財產列管,其後續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經評估後,得依規定之方式處,下列何種方式不包括在內? (A)轉撥 (B)再利用 (C)贈與 (D)交換

6F
goga 國三下 (2020/06/13)
物品於核准報廢前,應妥予保管,不得毀棄。 經核准報廢之物品,得採變賣、利用、作價或無償轉撥、銷
毀方式處理。
7F
小多 大三上 (2021/05/24)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六十六、財產報廢後,不再以財產列管,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各機關得評估依下列方式處,主管機關並得派員監督:
  (一)變賣:已失使用效能,而尚有殘餘價值者。
  (二)再利用:失其固有效能,而整件中有部分附屬設備於拆除後可 供使用者。
  (三)贈與:無償移轉予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管理機關所屬員工)。
  (四)交換:與地方自治團體或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交換使用。
  (五)銷毀或廢棄:毫無用途者。
  前項第一款變賣及估價作業,由財政部定之。
  財產報廢後,於未經核定處理方式前,因保管或使用人員故意或過失而遺失、毀損時
    ,相關人員應依該項財產原估定之殘值或新舊程度、效能相同財產之市價賠償之。

報廢之財產,不再以財產列管,其後續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經評估後,得依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