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舉發人補提理由及證據,自舉發之日起已逾 1 個月,惟係於專利專責機關審定前提出者,專利專責機關對於該補提理由及證據應如何處理?(A)若屬補強證據,即應審酌之。(B)若屬新證據,則不予審酌。(C)一律不予審酌。(D)仍應審酌之。
29. 舉發人補提理由及證據,自舉發之日起已逾 1 個月,惟係於專利專責機關審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