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下列關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任何人皆得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技術報告;
(B) 專利專責機關所作之技術報告僅係提供有關該新型專利權是否合於專利
要件之客觀判斷資訊,不論該技術報告所載比對結果為何,該專利權並不
因評價內容,即認已有確認或核駁之效果;
(C) 技術報告比對事項僅為是否為申請前已見於刊物者,不包括申請前已公開
使用或已為公眾所知悉之情形;
(D) 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新型專利權時,如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不得進行
警告。因此,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即不得請求損害賠償,其為提起
訴訟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