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關於專利法第 23 條之擬制新穎性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擬制新穎性,係指申請專利之發明,與申請在先而在其申請後始公
開或公告之發明或新型申請案所附說明書或圖式載明之內容相同的情
形而言;
(B)如申請專利之發明,與引證之發明或新型申請案之申請人相同時,即無
適用;
(C)引證之發明或新型申請案,只要申請人不相同,不問其為國內或國外之
申請案,均有適用;
(D)如申請專利之發明,與申請在先而於申請後始公開或公告之發明或新型
申請案,二者間申請專利範圍相同時,則優先適用先申請原則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