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面討論之整理:
本考題源自99年(2010年)領隊考試,適用的旅遊平安險規定中表示,像潛水、跳傘等活動,如受傷出意外,是無法求得任何賠償的
但在2016年(民105)新修正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中,已放寬潛水、跳傘等活動,也就是說目前這兩項,是可求得理賠的,至於賠償的金額,應該是20萬 (+1)
因為大部分意外醫療險與突發疾病的保額都是意外險的10%,除為死亡全殘,否則照理來說應為200萬x10%=20萬
回樓上:
要注意喔 這邊有陷阱 本題提到的是 "旅遊平安保險" (此保險為旅客自保,非旅行社強制保的責任保險)
樓上提到的應該是旅行社保的 "責任保險" 其中有一條的 "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 (旅遊平安保險 不等於 責任保險 唷!)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 現在此項目理賠已不再是3萬 根據民104年修法過後 調整為理賠10萬喔!
63某消費者前往日本進行 7 日之旅遊,並投保旅遊平安險新臺幣 200 萬元,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