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經營旅行業,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籌設:
一、籌設申請書。
二、全體籌設人名冊。
三、經理人名冊及經理人結業證書影本。
四、經營計畫書。
五、營業處所之使用權證明文件。
13 下列何者非屬申請籌設旅行業之必要文件? (A)全體籌設人名冊(B)營業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