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條
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郵政法§48:
辦法-交通部會同金管會核定(儲匯、壽險相關) → 外匯:會同央行
規則-行政院核定(郵政、壽險相關)
郵件處理規則係由何機關核定 (A)中華郵政公司 (B)行政院 (C)交通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