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中心治療法的哲學觀是人性本善。
Rogers根據多年臨床諮商經驗發現,只要提供建設性的人際關係,即能促成個人正向成長。
根據Rogers的觀點(1967),下列六點是造成人格改變的充要條件:(引自張蕊苓,民80)1.兩人有心理上的接觸。2.第一個人,即當事人,是處於不真誠、易受傷害與焦慮的狀態中。3.第二個人,亦即治療者,在治療關係中是一位真誠或統整的人。4.治療者對當事人是無條件積極關注的。5.治療者對當事人的內在參考架構,有深層同理的瞭解,並能將這種經驗回饋給當事人。6.治療者的同理瞭解與無條件的積極關注,是逐漸傳達給當事人的。
真誠的概念並非全有全無,而是種連續關係。Rogers了解治療師也是人,不期望做到完全得真誠,但若治療是真的以個案的福祉為第一優先,以個案第一福祉來回應個案,則將能朝真誠一致的方向前進。
17 下列有關Rogers (1957) 對於促成人格改變的充分必要條件之描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