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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6. 為調查甲殺死乙案件之事實,檢察官實施勘驗,事先通知甲之辯護人丙及具有檢驗師資格之丁到場,由丁對被害人之遺體進行解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勘驗程序不合法。因實施勘驗前,檢察官未通知甲到場
(B)勘驗程序不合法。因檢察官應依鑑定留置票始得為之
(C)勘驗程序不合法。因丁不具醫師資格
(D)勘驗程序不合法。因偵查中之勘驗不得通知辯護人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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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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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41346 國二下 (2016/08/03)
第 216 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應先查明屍體有無錯誤。 .....看完整詳解
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3/04)

(A)勘驗程序不合法。因實施勘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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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123 小六下 (2021/09/02)

A)214如有必要得通知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

B)212法官、檢察官得實施勘驗

C)216II驗屍應命醫師或檢驗員行之,III解剖屍體應命醫師行之

D)214如有必要得通知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


56. 為調查甲殺死乙案件之事實,檢察官實施勘驗,事先通知甲之辯護人丙及具有檢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