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律師丙聘僱業務員赴法院推展業務
律師倫理規範第十二條
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推展業務:
一、作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
二、支付介紹人報酬。
三、利用司法人員或聘僱業務人員為之。
四、其他不正當之方法。
68. 何種行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律師甲曾任法官、庭長與檢察官等工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