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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民法規定,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之時效為幾年?
(A)5 年  
(B)10 年  
(C)15 年 
(D) 20 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邱淑宜 國三下 (2012/05/15)
民法768-770,分別為動產:五年......看完整詳解
2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2/16)

民法

第770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依民法規定,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