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依我國現行所得稅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公債之利息所得,如何課徵綜..-阿摩線上測驗
1F beatyula 小一上 (2014/03/26)
第十四條之一(98.4.22.修正)(個人持有債券利息所得分離課稅)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應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個人取得下列所得,應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扣繳率為百分之十,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第一項及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利息所得,不適用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之規定。 |
2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