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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主任-第二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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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1 內政部營建署_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考試試題_第二類科(A)#10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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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1 內政部營建署_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考試試題_第二類科(A)#105795 |
科目:
工地主任-第二類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1 內政部營建署_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考試試題_第二類科(A)#105795
年份:
111年
科目:
工地主任-第二類科
34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 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於 前項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 展期幾次,期限為多久?
(A) 一次、三個月。
(B) 二次、每次三個月。
(C) 三次、每次三個月。
(D) 四次、每次三個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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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小賴
B1 ·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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