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購土地地價須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始符合重購退稅條件。
(B)在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C)始於2年內重購得申請重購退稅。
34 甲出售臺北市之自用住宅用地後,復於新北市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關於重購退稅之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