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機關於辦理驗收時,得委託專業人員或是機構人員擔任何種工作?
(A)主驗
(B)協驗
(C)會 驗
(D)監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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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9), C(1), D(1), E(0) #1729638

詳解 (共 3 筆)

#2569917
施行細則 91機關辦理驗收人員之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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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491
機關辦理驗收人員之分工如下:
一、主驗人員:主持驗收程序,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
或貨樣規定不符,並決定不符時之處置。
二、會驗人員:會同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或貨樣規定
不符,並會同決定不符時之處置。但採購事項單純者得免之。
三、協驗人員:協助辦理驗收有關作業。但採購事項單純者得免之。
會驗人員,為接管或使用機關 (單位) 人員。
 協驗人員,為設計、監造、承辦採購單位人員或機關委託之專業人員或機
構人員。

法令或契約載有驗收時應辦理丈量、檢驗或試驗之方法、程序或標準者,
應依其規定辦理。
有監驗人員者,其工作事項為監視驗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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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4048
原本題目:34. 2 機關於辦理驗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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