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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特殊教育教育原理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健康市政府欲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請你想一想,下列何者是其法源依據?
(A)教師法
(B)地方制度法
(C)教育基本法
(D)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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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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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慧 高二下 (2016/02/28)
根據教育基本法(102.12.11)第十條規定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 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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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生 高三上 (2015/03/08)
第 10 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 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 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 政府定之。

34.健康市政府欲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阿摩線上測驗